最近有空收拾我的書架,才發覺很多書都還沒看過!
昨晚我睡前就看了張小嫻的散文精選<相逢>!
我覺得有一篇蠻有意思的,所以就分享給大家看看!
希望有看的人可以明白當中的意思吧!
<叫床的權利>
每天負責喚醒自己暗戀的人起床,這是一項很甜蜜的任務吧?
你不是睡在他身旁,而是每天早上用電話把他喚醒。
他常常遲到,家裡的鬧鐘對他一點作用都沒有。
於是有一天,你自告奮勇說:<我每天早上打電話叫你起床吧!>
他就說:<不好意思的~>你連忙說:<沒關係!反正我自己也要起床。>
假如你們是同事或同學,那麼,這件事就變得更理所當然了。
獲得了叫他起床的<叫床權>之後,你的每一天,都變得更有意義。
晚上睡覺的時候,你調好了鬧鐘,提醒自己,明天一定要準時起床叫醒他。
因為明天早上能夠聽到他的聲音,你每晚也睡得特別的甜。
第二天早上醒來,首先要做的事,便是撥一通電話給他叫他起床。
十分鐘之後,又再撥一通電話給他,確定他已經起床了。
雖然不是睡在他身邊,但他每天張開眼睛聽到的第一把聲音,是你的聲音。
即使那天你很累,甚至生病了,你仍然會吃力地爬出被窩打電話給他。
你是一個永不失效的人肉鬧鐘,這麼細密的心事,他什麼時候才會看出來?